关于增设2013级新生班级心理委员的通知

时间:2013-10-18 点击:2757 发布:jiguang

2013级各系辅导员老师:

为贯彻落实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完善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我院自2008年开始启动了“班级心理委员”模式,心理委员主要负责本班学生心理状态的信息收集、反馈以及本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在学生处、系辅导员、班级同学之间起到信息沟通的桥梁和班级工作的辅助作用。现决定在2013级新生每个班级增设一名专职心理委员。

一、班级心理委员的基本条件

1、在同学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乐于助人;

2、对心理学感兴趣,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和技能;

3、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4、能严格遵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保密原则;

5、热爱生活,为人乐观开朗、热情诚恳,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6、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班级心理委员的主要职责

1、注重维护自身的心理健康,积极参加各项有关心理健康方面的活动,认真完成心理咨询中心安排的有关工作;

2、负责每学期制定与实施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协助辅导员进行朋辈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

3、关注本班学生的心理动向,及时发现不良情况,并及时反馈;

4、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普及,以及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工作制度的宣传;

5、探索提高本班学生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等的途径和方法;

6、为解决班级存在的实际问题、为辅导员开展教育工作出谋划策;

7、协助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心理普查,协助管理学生心理档案;

8、工作真诚、热情、细心、敏感,对同学的隐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9、工作中能够以心理学、哲学、社会学等理论为指导,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摒弃个人好恶,禁止宣扬和采用迷信、虚幻、神灵等一切非科学的理论和方法;

10、积极参加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安排的业务培训,学习掌握心理学相关知识以及心理辅导技巧,最终能灵活运用心理学知识疏导同学的心理不适和困惑。

三、班级心理委员的产生办法

班级心理委员根据“个人自愿→班级推荐→辅导员考察→咨询中心确认”的程序产生。心理委员纳入班委编制,享受综合测评加分。

1、“个人自愿”是指担任这一职务的同学首先要具备主动性,有主动帮助同学的愿望,自愿报名;

2、“班级推荐”是指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首先产生心理委员候选人,再通过“班级推荐”,至少获本班半数以上的同学支持,再提交给辅导员考察。

3、“辅导员考察”主要指所在班级的辅导员的考察;

4、以上程序产生的心理委员都要填写《石家庄铁道学院四方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基本档案表》,以便学院备档;

5、“咨询中心确认”是指在“个人自愿→班级推荐→辅导员考察”基础上产生的心理委员还必须经过心理咨询中心的专业心理测量,以免出现心理委员本身就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每班原则上只设一名专职心理委员。为保持心理委员工作的连续性,结合心理咨询中心的业务考核,尽量连选连任。

附件:《石家庄铁道学院四方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基本档案表》

注:1、附件在下页,请各位老师下载打印(每个心理委员填写一份纸质版);

2、所带班级专职心理委员全部产生后将辅导员签字的纸质版档案表报至心理咨询中心,截止10月21日。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学生处

二○一三年十月20131018085542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