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学院四方学院心理健康协会

时间:2008-09-25 点击:2709 发布:jiguang

四方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

本协会全称四方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英文译名为 : University Student's Psychological Health Association of si fang SCHOOL, 简写为 UHASF。

第二条: 协会性质

本协会是在院团委的支持下、心理咨询室指导下,由全院热心于公益事业,对心理学有浓厚兴趣,志愿帮助大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学生组成的群众性学生社团组织。 社团定位学习实践型。

第三条:协会原则

协会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定,在院团委和心理咨询室的支持领导下,积极服务于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维护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提高大学生心理自我保健能力,为构建和谐校园环境不懈努力。

第四条: 协会宗旨

“关爱心灵,助人自助”。

第五条: 协会的主要任务

1.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宣传和普及工作;

2.组织开展以大学生心理健康为主题的各项活动,并与其它心理学组织进行横向交流;

3.协助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4.承担我院大学生心理档案的建制及测量数据统计工作,为学院人才培养提供科学依据;

5.及时反馈我院学生的心理动向和心理状况,针对普遍问题开展心理测量。

6.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设心理健康小组,每小组不超过十五个人。会员要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争当学院先进社团。

第二章 会 员

第一条:凡具有我院学籍并且承认我院心理健康协会章程者均可成为会员。

第二条:成员享有以下的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按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章程规定,讨论和决定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重大事务,对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并实行者监督;

3.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可优先接受心理工作者的咨询服务。

第三条:成员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配合协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协会委托的任务;

2、维护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团结和声誉;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

第四条: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职责

1.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全校同学的身心健康发展、自我管理、自我调节。

2.在心理咨询室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组织开展各项有益于心理健康的活动。

3.及时向上级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上级指示,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第二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

1.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

2.讨论并通过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计划和决定;

3.决定本会的工作方向和任务;

4.检查和监督各职能处的工作;

5.提议任免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成员。

第三条: 组织机构

1、本协会设会长一名,负责各部门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领导协会。

2. 本协会设副会长两名,负责协助会长工作,在会长离职或缺席时替代会长之职 。

3. 会长由会员选举产生,指导老师任命,任期一年;会长负责协会内外一切事务,协调协会内部关系,会长有权撤换各主要负责人,两会长均由会长提名,指导老师任命,任期一年。会长和副会长接受指导老师和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四条: 各部门基本工作职能

1、活动处

(1)制定协会活动计划,具体安排协会活动;

(2)选拔学生义务心理咨询;

(3)协助指导教师开展好心理咨询工作等相关活动;

(4)组织放映心理电影、心理讲座;

(5) 受邀参加外校的活动。

2、 宣传处

(1)负责本协会重大活动的宣传;

(2)负责协会宣传栏的宣传及维护活动等;

(3)负责协会网页的制作和管理;

(4)负责整理协会的各类活动内容并在网上发布;

(5)负责协会其它在网上开展的各类活动。

3、秘书处

(1)处理协会日常内部事务,协调各部的关系,处理日常事务,安排各项活动;

(2)负责协会的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其他活动的记录等资料的整理;

(3)负责协会各种会议的组织和记录;

(4)负责会员资料管理。

4、外联处

(1)和本院各社团相互交流,学习经验,弥补我们的不足;

(2)和其他各高校心理协会建立良好的姊妹关系;

(3)和社会上的心理机构或组织建立联系。

5、调研处

(1)定期组织会员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学习;

(2)适时的开展问卷调查工作,及时反馈学生心理状况。

6、财务处

(1)协会的活动经费的日常管理;

(2)协会的支出与收入的详细记录。

第五条:组织奖励及纪律

1、协会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者,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提任。

2、本协会每学年按一定比例评出优秀学生干部,进行奖励。

3、每学期活动无故缺席3次以上,或3次未签到者,取消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成员资格。

4、每学期对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活动不负责者,同样可以取消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成员资格。

第四章 经 费

1、 社团活动经费;

2、 会员会费;

3、 观影所收的费用(非会员);

4、 热心心理科学事业的团体、企业以及个人的资助。

第五章 例会制度

1、为了便于了解会员的工作情况,拉近社团成员的距离,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由社团负责人向社团成员公布社团近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未来工作活动安排。开展社团成员交流,掌握社团成员思想情况并进行一定的心理健康指导。

2、协会各处处长每两周进行一次例会,每个处长向会长汇报工作总结、安排近期主体工作。

3、若有特殊情况和重大活动可临时增开例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条:本章程由学工部心理咨询室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四方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2008-9-18